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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汇编
关于开展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评选暨浙江新闻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jz.66wz.com  稿源:   2011年01月26日 16:06
 

各新闻单位:

  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评选暨浙江新闻奖推荐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根据浙江省记协《关于开展2010年度浙江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新协[2010]21号)的精神和要求,从本届起,温州新闻奖评选工作将作如下调整和归并:①奖项设置分为A、B两个系列,完全对应浙江新闻奖奖项设置及标准要求。其中B系列冠名为温州新闻创新奖,其奖项包括重大主题报道奖、突发性事件报道奖、热点引导奖、典型报道奖等项目。此系列旨在适应当前新闻实践的需要,激励新闻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建立重大主题、重大突发性事件、社会热点引导等报道的质量评估机制,着力引领新闻改革创新,搞好重点报道,提升舆论引导水平。B系列参评作品要凸显题材重大、创新意识、形态多样等要素。为提高评选效率,A、B两系列将分两个阶段进行。温州新闻创新奖即B系列作品不再与A系列作品同时评选,由市记协另行主持评定。但A、B两系列参评作品仍按规定时间一并报送。②为避免评价标准不一、重复报送、交叉评审等问题,提高评选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规范温州新闻奖广电作品、温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奖的评选工作,根据省记协《通知》规定,决定从2011年起,温州新闻奖广电A系列作品的复评工作与温州广播电视新闻奖的复评工作合并一起进行,统一报送渠道、统一奖项设置、统一评选标准、统一评选程序、统一获奖数量。原温州新闻奖广电作品评选中的社教节目奖、文化节目奖、特别节目奖、纪录片奖等奖项不再评选。③根据省记协从2011年起适当增加浙江新闻奖作品报送数量和设奖数量的规定,温州新闻奖的作品报送数量和设奖数量也将相应适当增加。

  请各推荐、送评单位务必认真研究新的评选办法,并严格按通知要求推荐、送评。

  温州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设在市记协秘书处。联系人:周潮忠、叶秋

  电话:0577-88810226 13605778181 18967760066传真:0577-88096921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文本可登陆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网查询和下载。

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1年1月25日

  附件

  1、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评选办法

  2、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3、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4、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报纸部分)推荐作品目录

  5、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广电部分)推荐作品目录

  6、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报纸部分)参评作品推荐表

  7、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广电部分)参评作品推荐表

  8、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新闻标题参评作品推荐表

  9、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报纸版面参评作品推荐表

  10、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新闻漫画参评作品推荐表

  11、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新闻摄影参评作品推荐表

附件1

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评选办法

  一、评奖宗旨

  温州新闻奖是由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全市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是经市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市性常设新闻奖。温州新闻奖与浙江新闻奖、中国新闻奖对口衔接,每年评选一次。推荐参评浙江新闻奖的作品,将在温州新闻奖的优秀作品中选拔产生。开展温州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全面检阅我市新闻工作的年度业绩,展示“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新闻作品质量,扩大优秀新闻作品影响。促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参评资格

  下列新闻单位原创并在2010年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l、本市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

  2、本市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3、本市经正式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

  4、中央、省新闻单位驻温机构。

  三、评选项目

  (一)报纸、新闻期刊作品:

  A系列设立7个奖项:

  1、消息:以简要文字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品长度不超过1000字。

  2、通讯:用多种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作品长度不超过4000字。

  3、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述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作品长度不超过2000字。

  4、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板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多篇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系列文章和专栏的系列作品。刊出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以结束作品刊播年度为准。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平均单件作品长度不超过2000字。

  5、新闻版面奖(含标题制作奖):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报纸版面内刊发的新闻作品标题。

  6、新闻摄影奖:报纸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

  7、新闻漫画奖:报纸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

  (专刊副刊作品评选另发通知)

  温州新闻创新奖即B系列设立4个奖项:

  1、重大主题报道奖:指体现重要政策、重要思想,对社会产生普遍影响的新闻事件和核心内容的报道。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新闻性强、手法新颖,体现时代主旋律。

  2、突发性事件报道奖:指突发性公共事件报道,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要求反应迅速、准确及时,报道客观公正,社会效果良好。

  3、热点引导奖:指妥善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舆论引导的新闻报道。要求准确分析舆情信息,正确把握社会情绪,议题设置针对性强,解疑释惑事实有力、说理充分,因势利导效果明显。

  4、典型报道奖:指反映社会生活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报道。要求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体现本质性和代表性,富有感染力、感召力。

  (二)广播作品:

  A系列设立7个奖项:

  1、消息:定义同报纸评选项目,作品长度不超过4分钟。

  2、新闻专题(含部分新闻性较强的社教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作品长度不超过45分钟。

  3、评论:定义同报纸评选项目,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作品长度不超过15分钟。

  4、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定义同报纸评选项目,平均单件作品长度不超过8分钟。

  5、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长度不超过1小时。

  6、新闻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

  7、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节目长度不超过1小时。

  温州新闻创新奖即B系列设立4个奖项:

  1、重大主题报道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2、突发性事件报道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3、热点引导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4、典型报道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三)电视作品:

  A系列设立7个奖项:

  1、消息:定义同报纸评选项目,作品长度不超过4分钟。

  2、新闻专题(含部分新闻性较强的社教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作品长度不超过45分钟。

  3、评论:定义同报纸评选项目,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作品长度不超过15分钟。

  4、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定义同报纸评选项目,平均单件作品长度不超过8分钟。

  5、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长度不超过1小时。

  6、新闻现场直播:指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

  7、新闻节目编排: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节目长度不超过1小时。

  温州新闻创新奖即B系列设立4个奖项:

  1、重大主题报道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2、突发性事件报道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3、热点引导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4、典型报道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四)新闻网络作品:

  A系列设立6个奖项:

  1、新闻评论奖: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作品长度不超过2000字。

  2、新闻专题奖: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和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

  3、新闻访谈奖: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

  4、网页设计奖: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

  5、新闻摄影奖: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

  6、新闻漫画奖: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

  温州新闻创新奖即B系列设立4个奖项:

  1、重大主题报道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2、突发性事件报道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3、热点引导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4、典型报道奖:定义及要求同报纸评选项目。

  (五)面向所有媒体的评奖项目4个:

  1、新闻名专栏奖

  2、新闻论文奖

  3、社会活动奖

  4、内参报道奖

  四、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倡导短新闻,在同等条件下,短小精炼的作品优先。

  4、有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错误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有病句、新闻要素不全的作品不得获奖。

  5、参评温州新闻创新奖即B系列的四个项目即重大主题报道奖、突发性事件报道奖、热点引导奖、典型报道奖等项目作品,其字数、时间也提倡短,原则上按照以上规定要求,若属特别优秀、具有创新意义的作品,其字数、时长等限制可适当放宽。

  五、评选办法

  1、报纸和广播电视综合类及报纸单项作品评选由各新闻单位组织初评,并按规定数额报送温州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参加复评和定评。

  2、网络新闻作品评选由各新闻单位组织初评,并按规定数额报送市记协网络工委参加复评,由温州新闻奖评选委员会进行定评。

  3、温州新闻奖复评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三类进行。

  4、报纸专、副刊作品评选由各新闻单位组织初评,并按规定数额报送温州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参加复评和定评(通知另发)。

  5、面向所有媒体的新闻名栏目奖、新闻论文奖、社会活动奖、内参报道奖由市记协主持评定(通知另发)。

  6、设立温州新闻奖评选工作专家组,先期审看参评作品,提出初步评审意见,作为评委会评议的基础和参考。

  六、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推荐、报送办法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全市所有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上一年度内首次刊播的符合本办法中各奖项“评选标准”的作品。

  市记协是浙江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二)推荐办法和报送办法

  各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均须按评选通知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在截稿日期前报送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无法在DVD机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逾期报送的作品将不予受理(截稿日期以寄出之日邮戳为准)。

  1、推荐办法。

  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参评作品:

  (1)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参评作品;

  (2)领导班子集体审议,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认真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在此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的参评作品,经推荐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附上规定的推荐材料,一并推荐给报送单位。

  2、报送办法。

  各报送单位须按照下列程序初评、报送参评作品:

  (1)根据本办法制定新闻单位推荐作品初评办法。

  (2)新闻单位对推荐的参评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规定报送数额的参评作品后,按照本办法规定在内部网站完整公示推荐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要认真受理公示中收到的意见,对有实质内容的举报,如作品有虚假、失实等情况,相关材料有篡改、伪造等违规问题,都要认真核查,如属实,即撤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

  (4)新闻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要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报送材料,报送温州新闻奖评选办公室。

  (5)温州新闻奖广播电视作品的推荐办法请见《关于改进温州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和温州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三)为了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疏漏优秀作品的情况,允许社会单位和个人在推荐单位公示作品期间,向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或温州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报送单位或评选办公室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要及时转给刊播该作品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收到的自荐、他荐作品,要认真按规定的标准程序认真审核,把明显该推荐而未推荐的作品纳入推荐范围。推荐单位公示期结束(电子邮件按发送时间,纸质邮件按寄出之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奖惩办法

  1、温州新闻奖综合类获奖作品总量为实际参评作品总数的50%,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15%、30%、55%。奖额和等级可根据参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单项奖视实际情况另定。

  2、温州新闻奖所有获奖作品在温州记协网上公示一周,确定后即向获奖作品的作者和编辑颁发获奖证书。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只颁发作者证书,不颁发编辑证书。

  3、选送或获奖的作品,如发现严重失实或有伪造、剽窃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公开宣布取消该作品评选或获奖资格和获奖奖项,通报新闻单位,追回获奖证书,三年内禁止该作品作者、编辑参加新闻奖评选。

  八、市记协享有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的使用权。评选办法解释权归市记协。

附件2

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A系列

  1、报刊作品:

  综合类A系列 B系列 版面 标题 摄影 漫画

  温州日报 25篇 5件 5个 4条 8幅(组) 4幅

  温州晚报 15篇 4件 4个 4条 6幅(组) 3幅

  温州都市报 15篇 4件 4个 4条 6幅(组) 3幅

  温州商报 12篇 4件 4个 3条 6幅(组) 3幅

  温州瞭望 2篇 1件 3幅(组) 2幅

  瑞安日报 5篇 2件 2个 2条 3幅(组) 2幅

  乐清日报 5篇 2件 2个 2条 3幅(组) 2幅

  2、广播作品:

  综合类A系列 B系列

  温州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38件 6件

  瑞安市、乐清市 各12件 各2件

  其余各县 各8件 各1件

  (以上A系列作品每项不得少于1件)

  3、电视作品:

  综合类A系列 B系列

  温州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38件, 6件

  瑞安市、乐清市 各12件 各2件

  其余各县 各8件 各1件

  (以上A系列作品每项不得少于1件)

  县(市)级广电台不参评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访谈节目。

  4、中央、省新闻单位驻温机构:

  浙江日报温州分社 3篇

  其它单位 各2篇

  (作品内容必须是反映温州题材的)

  5、网络作品:(通知另发)

  在送评作品中,要保证消息作品比例,参评数额在2件以上的,至少报送1件消息;参评数额在10件以上的,至少报送3件消息。建议各报送单位在送评中要统筹兼顾各个参评项目之间作品的均衡分布。

附件3

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一、向温州新闻奖评选办公室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1份《温州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件4),A、B系列分别填写。报送参评作品数额不得超过附件2规定的分配数额,如超额,评选办公室将按《推荐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额作品。

  二、评委评审用材料的制作要求。

  (一)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按要求报送文字材料。

  1、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复印纸。

  2、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15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附件5)和1份作品文字稿(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要报送完整文字稿)。报纸须附1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

  3、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附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组合报道任选3件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附完整的作品目录。

  4、报纸版面作品须送1套原样报。每套由1份作品和1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

  (二)广播作品同时复制成CD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三)电视作品要把视频节目刻录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视频光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刻录前,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不要选择刻录为“数据格式的光盘”,如刻录为数据格式,DVD机将无法读取。生成DVD光盘时,需设置为自动播放模式。

  刻录后的DVD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播放,检查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功能无误后再寄出。

  三、报送时间

  1、广播电视A、B系列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报纸作品A、B系列参评作品及新闻版面(含标题制作)、新闻摄影、新闻漫画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报纸专刊副刊、网络新闻作品、新闻名专栏、社会活动奖、新闻论文、内参作品等项目的参评办法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评作品的署名:

  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及参评B系列五个项目以代表作刊播时的姓名、人数、顺序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作品视为“集体”署名。参评作品的编辑必须是该作品的一位责任编辑。

  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主创人员署主编、编导、主持人等姓名;新闻专栏、网络专题主创人员署策划组织人员和主要责任编辑等人员姓名,超过6人的署“集体”;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署节目责任编辑姓名(不含参与制作该档节目内容的记者、摄像、播音、主持等),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评审结束后,一律不接受送评单位的增减、调整作者、编辑名单的报告。

  五、报送地址:

  温州市公园路105号温州日报报业大厦1102室,市记协秘书处收。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人:周潮忠、叶秋,联系电话:(0577)88810226;

  传真:(0577)88096921。

  附件4: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报纸部分)推荐作品目录 下载

  附件5: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广电部分)推荐作品目录 下载

  附件6: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报纸部分)参评作品推荐表 下载

  附件7: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广电部分)参评作品推荐表 下载

  附件8: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新闻标题参评作品推荐表 下载

  附件9: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报纸版面参评作品推荐表 下载

  附件10: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新闻漫画参评作品推荐表 下载

  附件11:2010年度温州新闻奖新闻摄影参评作品推荐表 下载

 
编辑: 张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