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温州新闻奖
报纸副刊专刊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新闻单位:
为推动我市报纸副刊专刊报道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由市记协主办的2007年度温州新闻奖报纸副刊专刊作品评选,将于2008年2月中旬举行,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副刊作品评选
1、参评资格、评选项目、评选标准、选送须知(其中报送作品件数为12套)均同省记协通知规定(见附件浙新协[2008]7号文件)。
2、报送数额:
温州日报8件、温州晚报6件、温州都市报4件、温州商报4件。
3、奖惩办法:
①按参评作品数的50%设奖,其中一等奖为20%,二等奖为30%,三等奖为50%。
②从获奖作品中推荐6件参加浙江新闻奖副刊作品奖评选。
③获奖作品由市记协统一颁发温州新闻奖获奖证书。
④凡发现参评和获奖作品中有伪造、抄袭、修改等违规问题,即取消其资格,追回获奖证书。
二、 关于专刊作品评选
1、参评资格
凡2007年度刊登在本市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上的专刊类作品,均可经初评单位推荐参评。
2、评选项目
①文字类专刊作品(包括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②主题单一明确的专刊专版
3、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落实“三贴近”要求,提倡多样性。
(2)紧扣时代脉搏,体现思想性、新闻性与指导性相统一。
(3)选题新颖,内容充实,结构严谨,格调高雅,文笔生动,特色鲜明。
(4)注重服务、社会效果好。
4、报送数额
温州日报7件、温州晚报5件、温州都市报5件、温州商报5件。
5、选送须知
①各初评单位推荐作品时,需用A4纸打印或填写1份《推荐作品目录》(见附件1),并加盖初评单位公章。
②参评作品必须送作品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12套,并附一份发表该文的原样报,没有样报不予评选。每套作品前须附《参评推荐表》(见附件2)。
③未经发表的作品、图书杂志、网络上发表的作品不在评选范围。
6、奖惩办法
①按报送参评作品数的50%设奖,其中一等奖为20%,二等奖为30%,三等奖为50%。
②获奖作品由市记协统一颁发温州新闻奖获奖证书。
③凡发现参评和获奖作品中有伪造、抄袭、修改等违规问题,即取消其资格,追回获奖证书。
三、寄送须知
参评的副刊、专刊作品请于2008年2月5日前递送市记协秘书处(温州市公园路105号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大厦1102室,联系人:周潮忠、叶秋,电话:88810226,13057819862 传真:88096921 )
附件1:温州新闻奖报纸副刊(专刊)评选推荐作品目录
附件2:温州新闻奖报纸副刊(专刊)评选作品推荐表
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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