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选办法
1、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综合类及单项作品由各新闻单位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初评,按规定数额报送温州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参加定评(广电作品定评将结合广电系统评奖进行)。
2、面向所有媒体的新闻名专栏奖、社会活动奖、新闻论文奖、内参报道奖及网络作品、报纸专刊副刊作品奖由市记协主持评定(通知另发)。 3、设立温州新闻奖评选工作专家组,先期审看参评作品,提出初步评审意见,作为评委会评议的基础和参考。
四、评奖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方针,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作品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群众喜闻乐见。
3、重视记者到现场采制的报道和短新闻,消息特别是短消息在相关评奖项目中应占相当比例。
4、参评作品的字数、时间作以下限制: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内,文字言论在2000字以内(本报编辑部文章可适当放宽),文字通讯在3000字以内;广播电视消息在3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专题在30分钟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节目)是什么体裁就按什么体裁的时间来要求。 5、参评重大主题报道奖、典型报道奖、公共服务奖、策划创新奖等项目作品,其时间、字数也提倡短,原则上按照中国新闻奖规定要求,重大主题报道、典型报道可适当放宽。
五、参评作品数额分配
1、报刊:
综合类作品版面标题摄影作品漫画作品
温州日报25篇3个4条6幅(组) 4幅
温州晚报15篇2个3条5幅(组) 3幅
温州都市报15篇2个3条5幅(组) 3幅
温州商报10篇2个3条5幅(组) 3幅
温州瞭望2篇3幅(组) 1幅
瑞安日报5篇1个2条3幅(组) 2幅
乐清日报5篇1个2条3幅(组) 2幅
2、广电:
新闻类社教类文化类
广播20件12件6件
电视25件15件 8件
3、中央、省新闻单位驻温机构:
浙江日报记者站2篇
其它单位各1篇
(作品内容必须是反映温州题材的)
六、奖惩办法
1、温州新闻奖综合类获奖作品总量为实际参评作品总数的50%左右,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15%、30%、55%。奖额和等级可根据参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单项奖视实际情况另定。
2、温州新闻奖所有获奖作品在温州记协网上公示一周,确定后即向获奖作品的作者和编辑颁发获奖证书。
3、选送或获奖的作品,如发现严重失实或有伪造、剽窃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公开宣布取消该作品评选或获奖资格和获奖奖项,通报新闻单位,追回获奖证书,三年内禁止该作品作者、编辑参加新闻奖评选。 4、温州市记协享有温州新闻奖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和对评选办法的解释权。
七、报送要求(见附件1)
八、报送时间
报刊、网络作品在2008年3月10日前,广播电视作品于2008年1月31日前。逾期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补评。
九、送稿地址:温州市记协秘书处
地址:温州市公园路105号温州日报新闻大厦1102室
电话:88810226,13057819862传真:88096921
(广播电视参评作品送市广播电视学会)
十、向省记协推荐办法
1、参加2007年度浙江新闻奖评选的作品将在温州新闻奖获奖作品中产生,由市记协负责推荐。
2、瑞安、乐清两报作品仅参评温州新闻奖,向省推荐按省记协通知规定由其主管部门办理。
十一、参评作品经费参照上年标准执行。
附件:1、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2、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目录表
3、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4、温州新闻奖新闻标题推荐表
5、温州新闻奖报纸版面推荐表
6、温州新闻奖新闻漫画推荐表
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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