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一、向温州新闻奖评选办公室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1份《温州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件4),A、B系列分别填写。报送参评作品数额不得超过附件2规定的分配数额,如超额,评选办公室将按《推荐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额作品。
二、评委评审用材料的制作要求。
(一)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按要求报送文字材料。
1、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复印纸。
2、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15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附件5)和1份作品文字稿(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要报送完整文字稿)。报纸须附1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
3、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附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组合报道任选3件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附完整的作品目录。
4、报纸版面作品须送1套原样报。每套由1份作品和1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
(二)广播作品同时复制成CD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三)电视作品要把视频节目刻录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视频光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刻录前,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不要选择刻录为“数据格式的光盘”,如刻录为数据格式,DVD机将无法读取。生成DVD光盘时,需设置为自动播放模式。
刻录后的DVD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播放,检查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功能无误后再寄出。
三、报送时间
1、广播电视A、B系列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报纸作品A、B系列参评作品及新闻版面(含标题制作)、新闻摄影、新闻漫画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报纸专刊副刊、网络新闻作品、新闻名专栏、社会活动奖、新闻论文、内参作品等项目的参评办法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送地址:
1、报刊作品报送温州市公园路105号温州日报报业大厦1102室,市记协秘书处收。联系人:周潮忠、叶秋,联系电话:(0577)88810226;
邮箱:583638625@qq.com。
2、广电作品目录报送市记协秘书处收,作品报送温州新城大道广电中心1907室,联系人:王颖颖 电话:88922199 传真:88921907
邮政编码: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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