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外宣办、文广新局、各有关新闻单位:
今年8月份以来,我市新闻战线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广泛扎实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大批记者编辑深入基层蹲点调研、采访写作,在了解基层实际,反映百姓意愿、服务基层群众、推动具体工作上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弘扬务实创新精神,确保“走转改”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三教办”和省记协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市“三教办”和市记协决定在今年底对我市“走转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专题专栏和优秀作品进行评选表彰,并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向省里推荐。
现将评选表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推荐报送。
参评材料请于2011年12月12日前寄送市记协秘书处。联系人:周潮忠、叶秋,电话:0577—88810226,地址:温州市公园路105号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大厦1102室,邮编325000。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1年11月22日
附件一:
温州市“走转改”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
一、推荐范围
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新闻性报刊、经国家批准的广播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中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编辑、记者、评论员、校对、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
先进集体指的是以上新闻媒体所属采编部门、专栏主创团队和蹲点采访小分队等。
二、推荐标准
认真学习、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坚持“三贴近”、“三深入”,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今年以来在“走转改”活动中表现出色。
三、名额分配
共表彰20名先进个人、10个先进集体。
1、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传媒集团各推荐6名先进个人、4个先进集体;
2、各县(市)各推荐2名先进个人、1个先进集体。
3、鹿城、瓯海、龙湾区各推荐1名先进个人。
四、推荐要求和办法
1、推荐人选要经过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民主推荐,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推荐材料要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主要新闻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市级新闻单位人选和参评集体由所在集团审核盖章后统一向市“三教办”报送,各县(市、区)由当地党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后统一向市“三教办”报送。
3、对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少数民族新闻工作者和女新闻工作者应给予关注。
五、奖励办法
1、推荐人选经市“三教办”组织评委会评审,报市委宣传部批准后,即被授予“温州市‘走转改’活动先进个人”和“温州市‘走转改’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市委宣传部、市“三教办”、市记协将向获表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奖金。
六、向省推荐
向省推荐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要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产生,省分配我市的名额为:先进个人4名,先进集体3个。
七、材料报送要求
1、被推荐的个人要填写《温州市“走转改”活动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见附表1),其事迹介绍不超过2000字;被推荐的个人要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表3),并附该登记作品的复印件(代表作品为报纸或电讯稿原件的复印件,广电作品只提供文字稿)。
2、被推荐的先进集体要填写《“温州市“走转改”活动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表2),先进集体事迹介绍不超过2000字。
3、以上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装订一式12份,寄送市“三教办”,推荐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以上报送材料,请提供电子版和被推荐人的彩色正面免冠照和先进集体工作照各一张(JPG格式),电子版请在推荐截止日期前发送至电子信箱:583638625@QQ.com。被推荐个人和集体名单将在温州市记协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5、市“三教办”享有无偿使用所有推荐材料的权利。
附件二:
温州市“走转改”优秀作品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须是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经国家批准的广播电视台、经国家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含新闻网站分站、支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上,自“走转改”活动开展以来开设的专栏、原创并首发的新闻作品。作品长短不拘、体裁不限。
二、评选标准
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路线,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原则,突出百姓视角,服务性强;突出典型事例,以小见大;突出特色优势,新闻性强;突出形态创新,生动鲜活。具有感染力、影响力,社会效果好。
优秀栏目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相适应,定期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稿件,固定的名称,相对固定的版面或时段。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互动性强、社会影响较大。
三、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由各有关单位按照名额分配数额择优推荐。
1、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传媒集团各推荐10件(含栏目4件);
2、各县(市)各推荐3件(含栏目1件);
3、鹿城、瓯海、龙湾区各推荐1件(可以是栏目)。
四、向省推荐
省分配给我市的推荐名额为8件(含栏目3件),推荐作品将在市级评定的基础上择优产生。
五、推荐要求
1、报纸作品:参评作品须是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由一份作品和一份《作品推荐表》(见附表4)组成,装订在一起,报送12套。
2、广播作品:每件作品报送一盘CD,每盘只录一个节目。每件作品的文字稿附《作品推荐表》,装订在一起,报送12套。
3、电视作品:每件作品报送一盘DVD,每盘只录一个节目。每件作品的文字稿附《作品推荐表》,装订在一起,报送12套。
4、网络作品:须送网页打印件;每件作品的文字稿附《作品推荐表》,装订在一起,报送12套。
5、各类推荐作品以单件(篇、幅)为主,如是系列报道、组合报道、连续报道,必须有一件代表作。
6、栏目作品:均须寄送12套装订完整的文字材料。参评材料及装订顺序为:1份优秀栏目推荐表(见附表5);代表作基本情况(见附表6)和代表作文字稿,1份栏目开办以来每月第2周刊载的作品标题目录(见附表7)。
7、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所有参评作品另请报送电子文本(文字作品请统一制作WORD文档,图片以JPEG格式、原图提交,报送邮箱583638625@QQ.com)。
8、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纸、网络作品记者超过3人、编辑超过2人均署名集体;广播、电视作品主创人员姓名超过5人署名集体,优秀栏目均署名集体。
六、奖励办法
1、市委宣传部、市“三教办”、市记协将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优秀作品证书和奖金;
2、作者有机会参加专题研讨交流。
附表1:温州市“走转改”活动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 下载
附表2:温州市“走转改”活动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下载
附表3:先进个人作品登记表 下载
附表4:温州市“走转改”活动优秀作品推荐表 下载
附表5:温州市“走转改”活动优秀栏目推荐表 下载
附表6:温州市“走转改”活动优秀栏目作品代表作基本情况 下载
附表7:温州市“走转改”活动优秀栏目每月第2周刊载作品目录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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