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1年度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A系列
1、报刊作品:
综合类 A系列 B系列 版面 标题 摄影 漫画
温州日报 25篇 6件 5个 4条 8幅(组) 4幅
温州晚报 15篇 5件 4个 4条 6幅(组) 3幅
温州都市报 15篇 5件 4个 4条 6幅(组) 3幅
温州商报 12篇 5件 4个 3条 6幅(组) 3幅
温州人杂志 2篇 1件 -- 3幅(组) 2幅
瑞安日报 5篇 2件 2个 2条 3幅(组) 2幅
乐清日报 5篇 2件 2个 2条 3幅(组) 2幅
2、广播作品:
综合类A系列 B系列
温州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28件 8件
瑞安市、乐清市 各8件 各2件
其余各县 各6件, 各1件
(以上A系列作品每项不得少于1件)
3、电视作品:
综合类A系列 B系列
温州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28件, 8件
瑞安市、乐清市 各8件 各2件
其余各县 各6件 各1件
(以上A系列作品每项不得少于1件)
县(市)级广电台不参评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访谈节目。
4、中央、省新闻单位驻温机构:
浙江日报温州分社 3篇
其它单位 各2篇
(作品内容必须是反映温州题材的)
5、网络作品:(通知另发)
在送评作品中,要保证消息作品比例,参评数额在2件以上的,至少报送1件消息;参评数额在10件以上的,至少报送3件消息。建议各报送单位在送评中要统筹兼顾各个参评项目之间作品的均衡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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