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一、向温州新闻奖评选办公室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1份《温州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样见附件4),A、B系列分别填写。报送参评作品数额不得超过附件2规定的分配数额,如超额,评选办公室将按《推荐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额作品。
二、评委评审用材料的制作要求。
(一)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按要求报送文字材料。
1、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复印纸。
2、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15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附件5)和1份作品文字稿(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要报送完整文字稿)。报纸须附1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
3、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附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组合报道任选3件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附完整的作品目录。
4、报纸版面作品须送1套原样报。每套由1份作品和1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
(二)广播作品同时复制成CD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三)电视作品要把视频节目刻录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视频光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刻录前,请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不要选择刻录为“数据格式的光盘”,如刻录为数据格式,DVD机将无法读取。生成DVD光盘时,需设置为自动播放模式。
刻录后的DVD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播放,检查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功能无误后再寄出。
三、报送时间
1、广播电视综合类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报纸作品综合类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8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新闻版面(含标题制作)、新闻摄影、报纸专刊副刊、新闻漫画、新闻网络、新闻名专栏、内参作品、新闻论文、社会活动奖等项目的参评办法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评作品的署名:
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及参评B系列五个项目以代表作刊播时的姓名、人数、顺序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作品视为“集体”署名。参评作品的编辑必须是该作品的一位责任编辑。
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主创人员署主编、编导、主持人等姓名;新闻专栏、网络专题主创人员署策划组织人员和主要责任编辑等人员姓名,超过6人的署“集体”;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署节目责任编辑姓名(不含参与制作该档节目内容的记者、摄像、播音、主持等),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
评审结束后,一律不接受送评单位的增减、调整作者、编辑名单的报告。
五、报送地址:
1、报刊作品送温州市公园路105号温州日报报业大厦大楼1102室,市记协秘书处收。邮政编码:325000;联系人:周潮忠、叶秋;联系电话:(0577)88810226;
传真:(0577)88096921。
2、广电作品送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大厦1907室,温州市广播电视学会秘书处收。
联系人:王颖颖;联系电话:(0577)88921907(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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