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闻单位:
内参报道是新闻媒体及时反映各种重要情况、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充分发挥党的“耳目喉舌”作用的重要渠道。为了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对内参采编的积极性,提高内参报道的质量,市记协决定开展2008年度温州新闻奖内参报道奖评选。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本市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刊;
2、本市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3、本市经正式批准的新闻网站。
二、评选项目
1、文字内参作品;
2、广播电视音像内参作品。
三、评选标准
1、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全面真实地反映情况,不以偏概全,注重社会效果。
3、坚持内外有别,严格遵守内参报道纪律。坚持讲政治,依法监督,注意统筹兼顾。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
四、报送数额
1、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所属报、网、刊)、温州市广电总台(所属广播中心、电视频道)各推荐8篇(件);2、县(市)新闻单位各推荐1-2篇(件)。
五、选送须知
1、各申报单位须由总编辑(总监)在申报作品上签字。各初评单位推荐作品时,需用A4纸打印,填写1份《推荐作品目录》(见附件1)
2、请用A4纸打印《参评推荐表》(见附件2),加盖参评单位公章。
3、报刊作品请报送12套参评作品。每套由一份推荐表、一份作品(两件代表作)和一份目录组成,装订在一起。参评作品须是剪报或清晰的A 4纸复印件。4、广播作品:要刻录在CD上。每件作品须送一个CD盘。每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2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作品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作品文字稿用A4纸打印复印。
5、电视作品:要刻录在DVD上。每件作品须送一个DVD盘,附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2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作品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作品文字稿用A4纸打印复印。
六、奖惩办法
1、本届内参报道奖按参评作品数的50%设奖,其中一等奖为20%,二等奖为30%,三等奖为50%。2、获奖作品由市记协统一颁发温州新闻奖获奖证书。3、从获奖作品中推荐4篇(件)参加浙江新闻奖内参报道奖评选。七、报送时间、地址
1、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弃权。
2、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3、报送地址:市记协秘书处:温州市公园路105号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大厦1102室 联系人:周潮忠 叶秋 电话:88810226,13057819862 传真:88096921
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2009年1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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