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09年度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1、报刊作品:
综合类作品版面标题摄影作品漫画作品
温州日报25篇4个4条8幅(组) 4幅
温州晚报15篇3个4条6幅(组) 3幅
温州都市报15篇3个4条6幅(组) 3幅
温州商报12篇3个3条6幅(组) 3幅
温州瞭望2篇3幅(组) 2幅
瑞安日报5篇1个2条3幅(组) 2幅
乐清日报5篇1个2条3幅(组) 2幅
2、广播作品:
市广电总台:25件(含新闻、社教、文化类,下同),
瑞安,乐清各3件;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洞头各2件。
3、电视作品:
市广电总台: 32件(含新闻、社教、文化类,下同),
瑞安、乐清各3件;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洞头各2件。
(以上广播电视参评作品类别由各推荐单位自定,但必须按文件规定比例报送新闻类作品参评).
4、中央、省新闻单位驻温机构:
浙江日报温州分社3篇
其它单位各2篇
(作品内容必须是反映温州题材的)
5、网络(通知另发)
在送评作品中,要保证消息作品比例,参评数额在2件以上的,至少报送1件消息;参评数额在10件以上的,至少报送3件消息。建议各报送单位在送评中要统筹兼顾各个参评项目之间作品的均衡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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