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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http://jz.66wz.com  稿源:  2016年01月27日 19:55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2015年温州新闻奖评选实践和省记协有关新闻奖评选办法〔浙新协(2016)1号〕的修订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温州市记协对《温州新闻奖评选办法》作了补充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温州新闻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6年1月20日

  温州新闻奖评选办法

  (2016年1月修订)

  温州新闻奖是经市委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全市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温州新闻奖与浙江新闻奖、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中国新闻奖对口衔接,在温州新闻奖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评浙江新闻奖。

  一、评奖宗旨

  开展温州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市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引导、激励新闻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新闻规律,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促进新闻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新闻队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本市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温州新闻奖。

  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单位原创并在上一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

  各新闻单位主办的新闻客户端、手机报、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列入参评相关奖项。

  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温州新闻奖分A系列和B系列,共设39个评选项目。其中,A系列基本对应浙江新闻奖和中国新闻奖,设34个评选项目;B系列为温州新闻创新奖,设5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规定申报。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名单。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申报编辑姓名须与刊播稿单上的姓名一致。

  (一)温州新闻奖A系列

  1、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超过3人或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报不超过2名编辑。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策划性强,单件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和系列理论文章,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不另报编辑。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预拼版和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6)副刊作品:包括杂文、文艺评论、特写和报告文学。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消息类作品。

  2、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广播、电视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广播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和编辑等,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摄像和编辑等,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等。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4)社教专题类:带有一定新闻性和社会教育意义的知识性、专业性、服务性广播电视专题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专题)。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5)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采访记者、摄像、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

  (6)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7)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8)新闻节目编排类:常设的以动态消息为主的集纳式新闻栏目的编排作品。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责任编辑,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申报主创人员为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主持人、采写、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申报主创人员为网页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4、综合项目

  (1)新闻摄影:报纸、新闻网站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每件参评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

  (2)新闻漫画:报纸、新闻网站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首发的新闻漫画作品。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新闻名专栏: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板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两年以上且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刊播或更新不少于一次。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栏目策划、采写记者和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与社会活动奖交替进行。

  (4)社会活动:主要由新闻单位策划并组织实施、受众广泛参与、通过媒体传播、持续举办的公益性主题活动。要求活动开展持续两年以上,并具有持续影响力。申报主创人员为活动策划、采写记者和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行申报编辑。

  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与新闻名专栏奖交替进行。

  (5)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活动和新闻理念、新闻理论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文章。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

  (6)内参报道:媒体通过内参方式向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报送的具有重要参考和决策价值的作品,内容具有不可公开报道的特点,形式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音频、视频等多媒体的。署名要求与A系列同类形态和体裁相同。

  (7)国际传播奖:中国媒体的对外报道,以及有效影响了国际舆论的新闻作品,包括以国际传播为研究对象的新闻论文。参评作品体裁不超出温州新闻奖A系列其他项目的规定范围。申报作者、编辑、主创人员按体裁参照相应项目要求。

  (8)媒体融合报道奖: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报刊、广电、网络等各类主流媒体积极发挥内容优势,紧跟技术发展潮流,推动渠道平台的深度融合,通过综合运用新闻客户端、彩信手机报、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各种新型媒介形态开展新闻报道,体现多媒体呈现、多渠道传播、多终端推送的特点,从而使新闻报道内容更为精彩、形式更为生动,有效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刊播载体除了自身的主媒介外,至少另有2种以上的新媒介。申报主创人员包括内容策划、记者和编辑、设计师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不另报编辑。

  (二)温州新闻奖B系列

  1、重大主题报道奖: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内外、国内外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开展的重点报道。要求主题鲜明,指导性、新闻性、可读性兼备,具有重大影响力、感召力。(该奖项与全市重大主题报道创新奖合并评选,另行发文)

  2、典型报道奖:反映社会生活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报道。要求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体现本质性和代表性,富有感染力、感召力。

  3、突发性事件报道奖:突发性公共事件报道,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要求导向正确、反应迅速、准确及时,报道客观公正,社会效果良好。

  4、热点引导与舆论监督报道奖:妥善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舆论引导的新闻报道,开展建设性的舆论监督报道。热点引导报道要求准确分析舆情信息,正确把握社会情绪,议题设置针对性强,解疑释惑事实有力、说理充分,因势利导效果明显。舆论监督报道要求立场鲜明、事实清楚,既敢于触碰热点、难点问题,又有助于解决问题,体现导向性、建设性。

  5、公共服务奖:提供各种信息和渠道满足社会不同群体需要的报道活动(栏目或节目),其宗旨和目的是满足公众需要并提供帮助。

  上述奖项各类媒体均可申报。参评作品体裁不超出温州新闻奖A系列其他项目的规定范围。申报作者、编辑、主创人员按同类体裁参照相应项目要求。

  四、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

  2、内容真实,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3、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

  4、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

  5、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6、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7、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和事实交代不清、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存在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

  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作品(含视频作品和新闻论文)以及存在主持人、记者表述有误的音视频作品,不得获一等奖。

  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缩略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词语搭配不当、数字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不影响文意的,不得获一等奖。

  除对重大突发新闻事件的报道外,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存在明显缺陷,不得获一等奖。

  在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得获一、二等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专栏申报代表作之外内容,差错达到5处,不得获奖。

  标点符号不准确不影响文意和记者现场采访口误非原则性错误的作品不受影响。

  8、文字类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等内容。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其中,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以申报代表作的体裁字数要求为准,有一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作品为超长作品;报纸副刊作品中,文艺评论、杂文不超过2000字,报告文学不超过8000字,特写不超过3000字;网络评论不超过2000字;新闻论文不超过6000字。

  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其中短消息不超过1分30秒),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访谈类作品不超过1小时;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二)各项目评选标准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文字消息作品应有规范电头。

  2、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7、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富有幽默感和艺术表现力。

  8、报纸副刊作品要求时代感强,体现思想性、新闻性、艺术性的统一,格调高雅,特色鲜明,文笔生动。

  9、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10、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网络访谈要求有网络特色。

  11、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12、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内容选择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节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13、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14、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运用先进网络技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

  15、新闻名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网络新闻专栏要求信息量大,交互性强,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16、社会活动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鲜明,公益性强,活动内容新颖、有突出特点,活动与媒体传播密切结合,传播广泛,参与者众多,影响大、效果好。

  17、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18、内参报道要求反映情况确凿可靠,对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有重要的参考和决策价值,通过内参报道直接促进和推动问题的解决。

  19、国际传播奖项要求作品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政策精神,传播中华文化和改革开放成就,特别是在涉华重要舆论竞争中,增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有效影响国际舆论,为我提供有利地位和舆论支持;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欣赏习惯和社会习俗,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落地(转载、引用)率。

  20、媒体融合报道要求充分发挥媒体融合和新媒体传播的优势,相得益彰地开展各类新闻报道,突出创新性,有效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着重从主题表达、视觉效果、技术创新、点击率、转载率、互动效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温州新闻奖综合类获奖作品总量为实际参评作品总数的50%,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15%、30%、55%。奖额和等级可根据参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单项奖视实际情况另定。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3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其中报纸、广电、网络类作品各不超过1个。

  市记协向获奖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以及新闻名专栏和社会活动奖获奖单位颁发温州新闻奖获奖证书;按"集体"申报的作品,向该作品的刊播单位颁奖。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人的,颁发作者获奖证书。

  六、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推荐、报送办法

  (一)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

  本办法规定评选范围内的全市所有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在上一年度原创并首次刊播的符合本办法中各奖项评选标准的作品。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市、区)广电台、新闻中心是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报送单位。

  (二)推荐办法和报送办法

  1、推荐办法

  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作品:

  (1)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2)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无参评作品)组成评委会。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作品,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经领导班子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审核,认真按本办法规定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在此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的参评作品,经推荐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附上规定的推荐材料,一并推荐给报送单位。

  2、报送办法

  各报送单位须按照下列程序初评、报送参评作品:

  (1)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统、本单位优秀作品推荐、初评办法。

  (2)对本系统、本单位新闻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进行初评,按照规定报送数额和得票顺序,确定报送市记协评奖办公室的参评作品。

  (3)将拟报送参评的作品,在本系统、本单位或各初评委员会指定的新闻网站完整公示(含参评作品相关申报材料),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参加公示的作品,无参评资格。

  (4)要认真按照本办法各项规定受理公示中收到的意见,对涉及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相关申报材料有造假、虚夸、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等举报,都要与推荐单位认真核查。如举报属实,即撤销该作品的报送资格;如举报不实,则要公开予以澄清。在此基础上,由报送单位领导班子决定报送参评的作品。

  (5)对本系统、本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要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报送材料,报送市记协评奖办公室。

  3、报送材料

  (1)参评作品必须与刊播时一致,为评奖而重新制作,视为造假。

  (2)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网公示和无法在DVD机上正常播放的参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确有特殊情况者要提前15个工作日报告)。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出之日邮戳为准,网络报送材料以截稿当日24时为准)。

  4、自荐和他荐

  为了防止推荐单位因各种原因可能出现漏报优秀作品的情况,允许社会单位和个人在市记协评奖办公室截稿日期前,向市记协评奖办公室自荐、他荐参评作品。

  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均须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在推荐单位意见处签署推荐人姓名。

  其中,市记协评奖办公室收到各单位和个人推荐参评作品材料后,要与各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一起按评奖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要与有关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及时沟通、协调,共同按评奖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有重要分歧争论不下,上报评委会领导协调。

  市记协评奖办公室可视自荐作品数量,组织自荐作品初评。

  七、评委条件和评委会组成

  (一)温州新闻奖评选委员会负责温州新闻奖的评选,复评评委和定评评委均由市记协聘任,任期一届。其中广电作品的复评评委,由市记协与市文广局、市广电学会共同商定聘任。

  (二)评委聘任条件: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品行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新闻业务;组织纪律性强。

  评委实行回避制和一定比例的轮换制。评委如有采编作品参评的,取消当届评委资格,所空缺评委名额不补。

  评委与市记协评奖办公室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对有关评选信息的保密责任。

  (三)评委由四部分人员组成:

  1、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和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市记协及市广电学会等部门负责人。

  2、各新闻单位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且有副高职称的编辑、记者代表。

  3、各县(市、区)新闻单位负责人(每年有所轮换)。

  4、中央、省驻温新闻机构和各新闻教研机构的专家学者。

  八、评选程序和原则

  (一)初评、复评和定评

  温州新闻奖实行初评、复评和定评三级评选制。报纸和广播电视各大项由各新闻单位组织本单位的初评。各项初评结果按规定数额报送温州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参加复评。各项复评结果提交定评委员会参加定评。各专业类项目的初评、复评或定评由市记协评奖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

  (二)参评作品的审核和公示

  1、市记协评奖办公室对经各报送单位初评后报送的参评作品,按本办法规定的推荐、报送程序进行审核(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作品将退回报送单位),并统一在温州记协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认真受理、核查举报,将明显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作品撤下,有异议的报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其参评资格;网上评议意见提交评委会参考。

  2、市记协评奖办公室负责对参评作品的把关审定工作,防止不符合规定的作品进入评选范围。为此,可组织新闻教研机构、新闻单位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办事公道、熟悉业务、语言文字功底扎实的专家组成审核委员会,按评选办法规定对参评作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委员会和审核专家对作品的意见,提交评委会作为评审作品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复评的组织和分类

  1、温州新闻奖A系列大项复评分报刊、广电、网络三类进行;广电分广播组和电视组。报刊类复评由市记协组织;广电类复评由市记协会同市文广局、市广电学会共同组织;网络类复评由市记协、市记协网络工委共同举办。

  2、温州新闻奖A系列各专业奖项(新闻版面、新闻摄影、新闻漫画、副刊作品)复评由市记协主办。相关新闻单位分别将作品报送市记协(具体细则另发)。

  3、面向所有媒体的温州新闻奖A系列综合奖项,如新闻名专栏、社会活动、新闻论文、内参报道和媒体融合报道奖等,由市记协组织复评(其中广播电视类的新闻名专栏、社会活动奖项复评与市文广局、市广电学会协同举行)。国际传播奖由市记协会同市委外宣办共同组织评定(另行发文)。

  4、温州新闻奖B系列各奖项由市记协组织评定,其中"重大主题报道创新奖"由市委宣传部与市记协共同主办,评定结果视同温州新闻奖同等奖级。

  (四)复评评选程序和细则

  1、大项复评中,全体评委划分为若干小组分项目评议参评作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各评选项目的一等奖提名作品。同时,评选出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一等奖提名作品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须超过小组评委1/2的赞成票。最多进行两轮投票,如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

  2、复评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小组评选汇报后,集中评议、讨论各小组提名的一等奖候选作品。一等奖候选作品实行差额评选。一等奖获奖作品须获得实到评委2/3的赞成票,达不到者降格为二等奖。

  3、评选细则由评奖办公室根据当届参评作品等实际情况拟定,提交当届复评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4、评选会上实行回避制,即评委在小组评选会和全体评选会讨论时,除召集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单位、本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

  5、非大项复评,由相关评委会全体会议直接评定各奖项结果。评选规则参照大项复评,一等奖获奖作品须获得实到评委2/3的赞成票,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须超过实到评委1/2的赞成票。

  6、复评结束后,评委名单、评选细则将随评选结果在温州记协网上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选委员会委托市记协评奖办公室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举报事实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呈送定评委员会决定。

  (五)定评及评选结果公告

  1、温州新闻奖定评委员会负责温州新闻奖定评工作,评议审定复评结果,并听取市记协评奖办公室关于公示期间有关举报的核查情况报告,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2、温州新闻奖定评委员会根据浙江新闻奖的评奖办法,从温州新闻奖获奖作品中评选若干件作品,经公示后推荐参评浙江新闻奖。

  3、定评揭晓的温州新闻奖获奖作品名单由市记协发文公布,并在温州记协网刊载公告。

  九、处罚办法

  (一)如发现本届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刊播时不一致,《参评作品推荐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有造假、虚报、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和诫勉谈话,被诫勉谈话的推荐单位不得参评下一届该项目评选;对上述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市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对不实举报要予以澄清;对于诬告则一经查实,除公开澄清外,还要责成有关单位对诬告者按有关法规处理。

  对违规参评并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公开发布公告,取消相关人员获奖资格,并责成相关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追回奖杯、获奖证书等。被撤销温州新闻奖获奖资格的相关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三年内不得参与温州新闻奖评选。

  (二)推荐、报送两级评委会要承担推荐、报送责任,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程序和标准,推荐、报送优秀新闻作品参评。如报送明显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作品,将通报批评这些作品和人选所在两级评委会,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每年通报一次。连续两年被通报的,将视情况减少其推荐、报送名额。

  (三)如发现参评作品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作者等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等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并责成有关单位处理相关人员。该作品作者今后不得参加市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

  (四)如发现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拉票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再参与新闻界的各项评选活动。

  (五)评委严格履行与市记协评奖办公室所签保密协议。在评选结果揭晓前,未经市记协评奖办公室授权,不得发布、告知他人有关评选工作内容和信息。如有违反,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再参与新闻界各项评选活动。

  十、其他

  1、市记协享有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及申报材料的使用权。

  2、本办法解释权归温州市记协。

 
编辑:张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