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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温州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jz.66wz.com  稿源:   2015年01月23日 09:31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各有关新闻单位:

  由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2014年度温州新闻奖评选工作将在2015年2月举行。

  根据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2015年1月22日印发的《温州新闻奖评选办法》(温新协[2015]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就2014年度温州新闻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说明

  (一)本届温州新闻奖奖项设置仍分为A、B两个系列,其中A系列基本对应中国新闻奖、浙江新闻奖奖项设置及标准要求。B系列完全对应浙江新闻奖奖项设置及标准要求,即浙江新闻创新奖,设置重大主题报道奖(与重大主题报道创新奖合并)、典型报道奖、突发性事件报道奖、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报道奖、公共服务奖。为防止重复报送,同一新闻作品,不能同时报送A、B两个系列;同一媒体同一题材作品,在同一系列送评中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品种。为提高评选效率,A、B两系列参评作品要按规定时间一并报送。

  为了与浙江新闻奖相对接,“新闻名专栏”与“社会活动奖”自2014年度起改为每两年一评、交替进行,2014年度温州新闻奖评选“社会活动奖”。

  为鼓励和推动媒体融合工作,2014年度浙江新闻奖新设“媒体融合报道奖”。

  (二)根据省记协《关于开展2014年度浙江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2014年度温州新闻奖广电A、B系列作品的复评工作仍与温州广播电视新闻奖的复评工作合并进行,统一报送渠道、统一奖项设置、统一评选标准、统一评选程序、统一获奖数量、统一颁发证书。两奖的定评工作由市记协、市文广局和市广电学会自行组织。

  二、报送数额

  各报送单位报送的报纸、广播、电视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和新闻论文类参评作品报送数额见附件1。

  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自荐和他荐方式推荐符合《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的新闻作品参加评选,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

  如有超额报送,市记协评奖办公室将按该报送单位申报的参评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在其后的作品。

  市记协评奖办公室将继续加强对参评作品推荐、报送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做好对参评作品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对于明显不符合评选标准和违反评选程序的参评作品材料要退回补充或撤销,逾期补充或重报的将不予受理。

  三、审核委员人选的推荐

  根据《评选办法》,设立参评作品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要由新闻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编辑记者和新闻教研机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新闻单位编辑、记者审核委员人选请各单位推荐。人选条件:副高以上职称、不担任行政职务,具有较高语言文字水平,能熟练使用电脑网络;人选名额: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各推荐2人,各县(市、区)新闻单位推荐1--2人。上述人选由人选所在新闻单位填写《审核委员推荐表》,单位主要领导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内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请各单位于2015年2月5日前将《审核委员推荐表》报市记协评奖办公室(电子文本发送市记协邮箱32522117@qq.com)。上述人选和新闻教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审核委员会专家库。

  四、报送要求

  2014年度温州新闻奖评选分别进行纸质材料报送和电子材料报送(详见附件2)。

  各推荐、报送单位务必认真研究新的评选办法,并严格按通知要求推荐、报送。

  温州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设在市记协秘书处。报送过程中如有拿不准的问题,务必及时与评奖办公室联系解决。

  联系人:周潮忠管红艳王小蓉

  电话:(0577)88817620、85550328

  传真:(0577)88810226

  本通知电子文本可登陆温州市记协网查询、下载(http: // jx.66wz.com)。

  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5年1月22日

  附: 1.温州新闻奖报送数额分配方案

  2.温州新闻奖报送要求

  3.温州新闻奖参评材料报送要求一览表

  4.温州新闻奖(报纸部分)报送作品目录

  5.温州新闻奖(广电部分)报送作品目录

  6.温州新闻奖(报纸部分)参评作品推荐表

  7.温州新闻奖(广电部分)参评作品推荐表

  8.温州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9. 2014年度温州新闻奖审核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1 2014年度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1、报刊作品:

  综合类A系列 B系列 版面 标题 摄影 漫画

  温州日报 25篇 6件 5个 4条 8幅(组) 4幅

  温州晚报 15篇 5件 4个 4条 6幅(组) 3幅

  温州都市报 15篇 5件 4个 4条 6幅(组) 3幅

  温州商报 12篇 5件 4个 3条 6幅(组) 3幅

  温州人杂志 2篇 1件 3幅(组) 2幅

  瑞安日报 5篇 2件 2个 2条 3幅(组) 2幅

  乐清日报 5篇 2件 2个 2条 3幅(组) 2幅

  2、广播作品:

  综合类A系列 B系列

  温州广电传媒集团 26件 8件

  瑞安市、乐清市 各7件 各2件

  其余各县 各6件 各1件

  (以上A系列作品每项不得少于1件)

  3、电视作品:

  综合类A系列 B系列

  温州广电传媒集团 28件 8件

  瑞安市、乐清市 各7件 各2件

  其余各县 各6件 各1件

  (以上A系列作品每项不得少于1件)

  县(市)级广电台不参评新闻节目编排和新闻访谈节目

  4、中央、省新闻单位驻温机构:

  浙报集团温州分社3篇

  其他单位各2篇

  (作品内容必须是反映温州题材的)

  5、网络作品:(通知另发)

  在送评作品中,要保证消息作品比例,参评数额在2件以上的,至少报送1件消息;参评数额在10件以上的,至少报送3件消息。建议各报送单位在送评中要统筹兼顾各个参评项目之间作品的均衡分布。

  附件2 温州新闻奖报送要求

  一、报送单位必填资料

  各报送单位须向温州新闻奖评选办公室填报两份材料:

  (一)1份关于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履行推荐和报送程序的说明,内容要求列举参评作品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单位、网址),参评作品作者、编辑或主创人员最近3年内有无新闻从业不良记录等相关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二)1份《温州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见附件4、5),A、B系列分别填写。报送参评作品数额不得超过附件1规定的分配数额;如超额,评选办公室将按《温州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额作品。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1.参评作品纸质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用A4纸。

  2.每件参评作品,报刊类须报送12套纸质材料,广播电视类须报送10套纸质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见附件6或7)和1份作品文字稿(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要报送完整文字稿)。报纸作品须附2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样报。

  3.系列(连续)报道类作品必须从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3篇代表作,并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附件8,在“备注”栏内标注出代表作)和不超过1000字的报道内容简介。

  4.报纸版面作品须送2套原样报。每套由1份作品和1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

  5.新闻论文报送作品刊发页和该期刊物、图书目录页、版权页的复印件。

  6.广播、电视作品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每件作品刻录1张光盘。电视作品在刻录前,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刻录后的DVD光盘须在DVD机上试播,检查能否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流畅,确认无误后再寄出。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完整刻录包含有片头、片尾的音视频作品。广播电视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每件代表作各刻在1张光盘上,并在光盘上注明代表作顺序。

  所有报送的广播、电视作品光盘全套复制一式2份。

  7. 《参评作品推荐表》须按照《评选办法》规定填写,其中刊播单位名称应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填写。

  各报送单位须在《参评作品推荐表》中明确填写初评委员会关于该作品的评语及推荐意见,并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名确认。不能明确填报评语及推荐意见的,不予评选。

  涉及参评作品媒体融合报道情况和应用新媒体的情况统一填报在“社会效果”栏内。

  8.参评作品体裁须与所申报项目界定一致。不符合申报项目评选要求的,不予评选。

  三、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参评材料,均须按照规定格式制作成可供网络公示及审核委员审核、评委评审用的电子文本,并由各报送单位上传市记协(邮箱:32522117@qq.com),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月5日。

  (一)报送单位提供温州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推荐表、简介、文字稿等相关文字材料电子文本。

  (二)报纸版面、摄影、漫画作品制作成不小于1M的RGB模式JPEG图片上传。

  (三)广播作品制作成128k码率的WMA格式音频作品;电视作品制作成1000k码率,4:3视频页面比例,页面大小为640×480像素的WMV格式视频作品。网络报送公示系统不支持断点续传,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B,如超过200MB,请切分成多个文件上传(个别单位音视频作品资料如上传确有困难,可联系市记协评奖办公室协商解决)。

  四、报送时间

  1.报纸作品和广播、电视A、B系列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统一为:2015年2月6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温州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的电子文本须在2月5日前发送至市记协邮箱(32522117@qq.com)。

  2.新闻版面、新闻摄影、报纸副刊、新闻漫画、新闻网络、社会活动、内参作品、新闻论文、国际传播奖等项目的参评办法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各社会单位和个人自荐、他荐参评的材料以及相关音视频光盘,须于2月6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到市记协评奖办公室。网络公示用电子材料于2月1日前发送到市记协(邮箱:32522117@qq.com )并请在邮件主题上写明“温州新闻奖自荐(他荐)参评材料+自荐(他荐)人姓名”。推荐人要在《参评作品推荐表》“初评评语及推荐理由”栏内填写推荐理由,注明“自荐”“他荐”字样,并签署自荐人或推荐人姓名。

  五、报送材料寄送地址

  1.纸质材料寄送:温州市新城大道温州晚报大厦503室,市记协评奖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25000。

  2. 《温州新闻奖报送作品目录》电子文本发送:32522117@qq.com。

  3.咨询电话:(0577)88817620、88810226。周潮忠、管红艳、王小蓉

  附件3:温州新闻奖参评材料报送要求一览表 下载

  附件4:温州新闻奖(报纸部分)报送作品目录 下载

  附件5:温州新闻奖(广电部分)报送作品目录 下载

  附件6:温州新闻奖(报纸部分)参评作品推荐表 下载

  附件7:温州新闻奖(广电部分)参评作品推荐表 下载

  附件8:温州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下载

  附件9:2014年度温州新闻奖审核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下载

 
编辑: 张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