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宣传部、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总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闻队伍建设,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新闻界培养和造就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新闻人才,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温州市第五届十佳新闻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十佳新闻工作者是我市新闻工作者的崇高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为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请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务必加强领导,发扬民主,按照评选规则,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新闻工作者积极参与,把最优秀的新闻工作者推荐出来。
现将有关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时事类刊物,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广播电台(站)、电视台和新闻网站从事新闻工作的现职新闻工作者均可参评。
参评者必须连续5年以上从事记者、编辑工作,包括新闻评论员、校对、新闻节目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
今年已获得新闻界高于此荣誉者及已当选前4届十佳新闻工作者(不含提名奖)不再参评。
二、评选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参评者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成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予以评选。具体要求是:
1、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新闻报道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党的新闻事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新闻工作业绩突出;
3、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新闻工作的崇高声誉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4、综合素质出色,在本单位和社会上均有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三、奖励办法
评选分十佳新闻工作者奖和十佳新闻工作者提名奖两类,分别授予证书,予以表彰奖励,宣传其先进事迹。
表彰活动将于今年记者节期间举行。
四、评选组织机构
1、十佳新闻工作者评选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记协和新闻单位有关领导、专家担任评委。
2、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市记协秘书处。
五、参评名额及办法
全市推荐参评的新闻工作者总数为20名(包括十佳和十佳提名奖),名额分配如下: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含各报、网、刊)6名;
温州市广电总台(含各中心、频道、报)6名;
瑞安、乐清、永嘉、洞头、平阳、苍南、文成、泰顺各1名。
六、参评材料要求
1、参评者事迹介绍要实事求是,重点介绍思想作风和业务成果;
2、事迹介绍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具体生动;
3、除事迹介绍材料外,每位参评者另附4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一式12份(不装订);
4、将事迹介绍材料与“参评者推荐表”装订好,一式12份;
5、市级媒体参评人员分别由温报集团和市广电总台审定上报,县级媒体参评人员由当地宣传部审定上报;
6、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
七、其他
参评人员的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送评选办公室。
评选办公室地址:温州市公园路105号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大楼1102室,邮编:325000 电话:88810226 传真:88096921
附:
1、十佳新闻工作者参评人员推荐表 下载
2、十佳新闻工作者参评人员事迹简介表 下载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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